合纵连横!皖天然气收购芜湖江北港华燃气50%股权!
发布时间: 2024-01-05 20:30:25    作者:江南体育中国官方网站


  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(“皖天然气”)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(“港华燃气”)签署股权转让协议。根据该协议,皖天然气将收购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(“目标公司”)50%的股权。目标企业主要在芜湖市江北集中区从事城市燃气经营。

  本次交易前,港华燃气持有目标公司100%股权,单独控制目标公司。本次交易后,皖天然气、港华燃气分别持有目标公司50%、50%股权,共同控制目标公司。

  皖天然气于2003年02月14日成立于中国安徽省合肥市,为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,主体业务为长输管线的投资和建设、天然气管输业务、城市燃气业务、CNG/LNG、设施安装及综合能源业务等。

  皖天然气最终控制人为安徽省能源集团,主体业务为火电、天然气、环保发电、新能源、煤炭物流、电力服务及金融投资等。

  港华燃气于2000年3月10日成立于中国深圳市,主体业务为在工业、农业、基础设施、能源等领域投资。

  港华燃气最终控制人为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,港华智慧能源为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,主体业务为管道燃气及其他能源销售、燃气接驳、炉具销售等业务。

  2、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,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占有率均小于25%。

  3、不在同一相关市场、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,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%。

  4、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资经营企业,合资经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

  5、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,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

  6、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资经营企业,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。

  皖天然气:0%-5%,港华燃气(含目标公司):5%-10%,各方合计:5%-10%